貴陽市一般性質的建筑消防系統選擇發表時間:2021-03-10 22:25作者:貴州準信消防維保有限公司 根據現行國家技術標準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50016—2014)的有關規定,環境溫度在4~70℃范圍以下的建筑物和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,除不宜用水保護或者滅火者,以及另有專門規定者外,最好采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(1)工業建筑 ①廠房大于等于50000紗錠的棉紡廠的開包、清花車間;火柴廠的烤梗、篩選部位;大于等于5000錠的麻紡廠的分級、梳麻車間;占地面積大于1500m2的木器廠房;泡沫塑料廠的預發、成型、切片、壓花部位;高層丙類廠房;占地面積大于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單層、多層制鞋、制衣、玩具及電子等廠房;建筑面積大于500m2的丙類地下廠房;飛機發動機試驗臺的準備部位。 ②庫房每座占地面積大于1000m2的棉、毛、絲、麻、化纖、毛皮及其制品的倉庫;每座占地面積大于600m2的火柴倉庫;建筑面積大于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倉庫;郵政樓中建筑面積大于500m2的空郵袋庫;可燃、難燃物品的高架倉庫和高層倉庫(冷庫除外)。 (2)民用建筑 ①特等、甲等或超過1500個座位的其他等級的劇院;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;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;超過5000人的體育場的室內人員休息室與器材間等。 ②任一樓層建筑面積大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展覽建筑、商店、旅館建筑以及醫院中同樣建筑規模的病房樓、門診樓、手術部;建筑面積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。 ③設置有送回風道(管)的集中空氣調節系統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辦公建筑等。 ④設置在地下、半地下或地上四層及四層以上或設置在建筑的首層、二層和三層且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(游泳場所除外)。 ⑤藏書量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。 ⑥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及其裙房(除游泳池、溜冰場外)及其地下、半地下室。⑦二類高層公共建筑的公共活動用房、走道、辦公室和旅館的客房、可燃物品庫房、自動扶梯底部和垃圾道頂部。 ⑧高層民用建筑中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、半地下室房間,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,燃油、燃氣鍋爐房、柴油發電機房等。 ⑨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。注:除住宅外的高層居住建筑,應按對公共建筑的要求,公寓應按對旅館的要求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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